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

Game Theory:如何讓小孩間用合作關係取代彼此競爭

前幾天看到這一篇文章,覺得很有趣,是在講如何讓小孩(兄弟姊妹)之間減少衝突,多點合作。想想你小時候是不是常和兄弟姊妹吵架、互相告狀,或是推託做家事?而你的父母親又是如何解決這種情況的呢?(還是其實台灣小孩都沒這個問題,因為媽媽都會說「家事我來做就好,你們趕快去唸書。」呢?)

回想一下,你是何時學會和手足合作以避免被父母責罵呢?又是在什麼情況下呢?合作是天性,不只有成人,小孩也會合作,甚至在其他動物間也會。文章中說,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 Elizabeth S Spelke 說成人比較願意和三種人分享:和我們分享的人,對我們好、讓我們想回饋的人,和對別人好、讓我們也想要獲得相同回饋的人 (indirect reciprocity)。為什麼我們會對這些人有偏好呢?是天性,還是從經驗、教育或家庭中學到的呢?

2008 年的時候,Spelke 和另一位心理學家 Kristina R Olson 合作了一個實驗,他們找來 20 位四歲左右的小男孩小女孩,然後給他們一個娃娃來代表自己,再給娃娃一些東西讓他們可以分享給別人,例如塑膠水果、小鴨玩偶或糖果等等。他們給娃娃們一個身份,有的是姐妹,有的是朋友,而有些是陌生人。即便在這麼小的年紀,他們也會給姐妹比給朋友多的禮物,給朋友比給陌生人多。如果娃娃 A 給自己的娃娃比較多禮物,他們也會給娃娃 A 比較多東西,有趣的是如果娃娃 B 對其他娃娃比較大方,小孩就會給娃娃 B 比較多禮物。這個實驗正好反映了上面所述的成年人分享的偏好。因為四歲的小孩尚未接觸到成人的社會,所以他們在實驗中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可能是人類的天性,或者是從家庭環境中學習來的。

這種互相給與的行為和相互合作(cooperation)以求公平(fairness)相關的,而這種關係是可以在手足之間用 fair play 的方式建立的,在一些情況不停地重複下,小孩之間會自己找方式合作以達到最大利益。舉例來說,最常用的是遊戲理論(game theory)中的 Prisoner's Dilemma,文章裡用 Repeated (or Iterated) Prisoner's Dilemma,因為要不停的重複。在這個情境裡,兩個受刑人被分別關押,他們可以選擇坦承(confess)或者沈默。如果兩個都沈默,就會減少刑期;如果一個坦誠而另一個沒有,坦承的人可以被釋放,而另一個則會被增長刑期;如果兩個都坦承,則兩位都會受到中等的刑期。兩個都沈默,是對兩個都最有利的情況。在他們互相不知道對方會做何種選擇的情況下,大家應該都能猜到結果是什麼,就是兩個都坦承,因為不想要自己是受到最長刑期的那個。

如果把 Prisoner's Dilemma 的情況放到兄弟姊妹之中會變得怎樣呢?當然在兄弟姊妹間是可以互相討論的,你會和兄弟或姐妹達成一起沈默的共識呢?還是互相輪流 confess (就是告對方的狀)?如果其中一個犯錯的時候,另一個去告狀,那下次另一個犯錯的時候,被告狀的就會告回來。如果你犯錯的時候你的兄弟姊妹沒去告狀,反而是幫你 cover,那下次他們犯錯的時候你是不是也會幫他們 cover 呢?這就是一種合作的開始,在 game theory 中這叫 "tit for tat",用相同的方式回報給對方,這種合作不需要權威(authority) -- 也就是父母 -- 的存在也會自己形成,父母也可以利用獎賞的方式去鼓勵小孩之間的相互合作。

文章中還有提到更深一層的 tit for tat,密西根大學的政治學教授 Robert Axelrod 叫它做 generous tit for tat,是指當一方破壞合作關係後,另一方持續自己的合作動作,讓對方選擇要不要恢復合作關係。除此之外,還有另一種是 contrite tit for tat,是指其中一方 A 破壞或停止合作後,另一方 B 也跟著停止,而後 A 覺得抱歉自己破壞了合作,於是又先啟動合作的動作,B 見了便跟著繼續合作關係。我覺得這種合作關係的繼續或修復,在小孩或兄弟姊妹之間比較容易做到,成人了之後,如果有人先破壞了,也等於是破壞了彼此間的信任感,再恢復需要很長一段時間,有時候甚至不可能。

文章最後有一個我覺得很有趣的實驗,是關於 spite,就是寧願自己付出一點代價,也要讓對方付出更大的代價,這會快的殺死相兄弟姊妹間的合作關係。人類和動物的不同是人類會和陌生人合作,但動物通常不會,這可能是因為人類本身就傾向公平,厭惡不平等。Boston College 的心理學家 Katherine McAuliffee 和她的同事做了一個實驗想要了解為什麼小孩會拒絕不公平對待。他們找了四到九歲的小孩,然後和成人的行為做比較,看哪個會有 spite 的行為。大人和小孩皆被分成兩人一組,給不同樣數量的糖果,結果發現小孩不只會抗拒不公平對待,他們寧願讓兩個都得不到糖果,也不想讓對方得到比較多糖果,而這個行為大概到八歲就會消失。成人則不會有這個行為,大概是因為想要在對方面前保持好形象吧,但我猜心裡面可能都在默默詛咒對方 XD,講難聽點就是假掰吧。

文章的最後給了三點結論:

1. 小孩被不平等對待的時候會很憤怒,尤其是四、五歲的小孩,所以父母一定要確保自己是公平的,不然合作關係無法建立。

2. 小孩到四、五年級的時候會對公平這件事有所感知,就是如果自己得到比較多的話,就會覺得不安,想要把多出來的分給得到比較少的人,或是還回去,讓大家得到的都是同等的。如果你的小孩在這個年紀對公平有所感知,表示你的教育很成功,已經準備好面對外面的世界,也會用平等和寬大的心對待其他人。

3. 小孩之間的合作關係是可以被教導出來的,只要你有耐心,game theory 證明這是可以做到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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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後覺得父母公平很重要,如果父母自己先破壞這個規則,如何讓小孩之間不競爭而能彼此合作?我覺得不只父母本身要做到公平,也要要求別人平等對待自己的小孩,有的父母可能很盡力做到公平了,但一帶出門就破功,因為親戚朋友可能會下意識地對其中一個比較好(通常是長相比較佳的那的,但長相這回事是父母自己都無法控制的),這也會讓小孩在心裡產生競爭心態。然後不只是小孩,有的大人也是會有 spite 的行為(說穿了就是自己不好,也見不得別人好),我猜是因為小時候受到過不平等對待,而且這個傷害一直到成年了都沒有機會被修補回去。

還有,如果是獨生子女的話,要怎麼培養和學習與其他人的合作關係呢?



Article:


Paul Raeburn and Kevin Zollman, Game Theory for Parents. Scientific American, March 2016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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